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顺庆区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南充市顺庆区2026年第3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南顺府〔2026〕27号)和该批次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呈报的农用地转用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你区潆溪街道余家坝村3组等集体农用地1.1841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1095公顷,园地0.0600公顷,林地0公顷,草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你区2026年第3批次集体建设用地。
三、请你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用地手续。涉及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建设用地审批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等由你区负责落实。
四、批复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内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南充市顺庆区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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