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第(1)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至9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南充市水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817-2229917;邮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50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南充市水务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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