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整治辖区内乱张贴、涂写小广告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小广告乱象,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广告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市政设施及树木、墙体、路面、居民楼及楼道内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已非法张贴、刻画、喷涂小广告的,请于2025年3月1日前自行整改、清除。
二、2025年3月3日起,对存在的小广告进行排查清理。对依旧存在的小广告,将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公安、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以及《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规定,对小广告上标注的通讯号码予以停机处理。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的企事业单位,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张贴、喷涂小广告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三、自2025年3月10日起,综合执法、公安、各街道办(含社区)、通信公司、分包
单位(含中清环境、小区物管),将建立小广告常态排查处置机制,对非法张贴、刻画、喷涂小广告的即时予以处罚。单位、个人确需张贴广告或发布信息的,要按规定在指定的广告张贴栏内规范张贴。
四、鼓励广大市民对非法张贴、刻画、喷涂的小广告采取拍照、记录位置的形式向综合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817-2260110。
特此通告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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